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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代——“礼终乃宴”

分类:中国礼     日期:2022-11-04 14:49:53     浏览:896
     由于礼仪活动的需要,酒与宴饮的关联性在实践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强化。周代有“礼终乃宴”的传统,周人举礼必宴,既然有宴席必然用酒。

     根据《礼记·器》篇的记载,在宴席上进行馈献时,“君荐醍齐,夫人荐事酒”,醍齐与事酒均为酒类,酒已经参与到宴饮活动当中。参阅《仪礼》十七章,我们发现大部分礼仪活动的举行都有酒参与其中。士昏礼、乡饮酒礼、乡射礼、大射礼、燕礼、特牲馈食礼、少牢馈食礼、有司彻礼等篇目中都有关于献礼的记载,献礼即敬酒礼。

     同时,乡饮酒礼、乡射礼、大射礼、燕礼、特牲馈食礼、有司彻礼等篇还有关于旅酬礼的记载,旅的意思是按次序,酬的意思是劝饮,即按次序对宾客进行劝饮,属于参加宴会人员行酒礼的一种形式,通常情况下,宗族兄弟弟子向其长辈举起酒觯,意味着行旅酬礼的开始。按次序敬酒、劝酒就意味着在宴饮中,酒参与的是某种有约定俗成秩序的社会活动。

     除却祭祀,冠礼与昏礼是周人日常生活中较为常用的社交形式和礼仪活动。

     首先,冠昏礼中有醮酒环节这一重要内容
     醮者,《礼记》与《说文》的解释有共同之处,前者解释为“冠礼飨宾也”后者则认为是“冠娶礼祭。”在士加冠仪式中,《礼记·冠义》有“醮于客位”的记载。此外,《仪礼·士冠礼》在介绍冠礼的“变礼”问题中同样提到醮,“若不醴,则醮用酒”即如果行士冠礼的时候没有用醴酒,那么可用清酒代替,加冠三次则醮酒三次。同样作为士冠礼的变礼,如果被加冠者为庶出,则需要在室外举行加冠仪式,面朝南进行醮酒,即“若庶子,则冠于房外,南面,遂醮焉。”
     而昏礼与冠礼的醮酒环节很相似,正如郑玄所说的“(昏)醮之礼如冠醮。”在士昏礼的仪式中,《礼记·昏义》中提到“父亲醮子,而命之迎,男先于女也。”

     无独有偶,《仪礼·士昏礼》也有相似的记载,婚礼中男子在去女方家接新娘前,父亲会对儿子说一套程式相对固定的、类似劝诫期许的言辞,“父醮子,命之,辞曰:‘往迎尔相,承我宗事。勖帅以敬,先妣之嗣。若则有常’”《说文解字注》对此进行了补充说明,“父醮子,命之迎妇。嫡妇则酌之以醴,庶妇使人醮之,酌之以酒。”

     其次,酒是私宴活动必不可少的用物
     私宴(抑或宴私)是指族人间进行饮宴的社交活动,强调宗室成员之间,通过宴饮活动增强群体的凝聚力与感情。
     除却宗族族长基于宗法义务自觉开展的宴饮活动,众人凑钱宴饮也是私宴开展的形式,即醵,醵者,“会饮酒也”。郑玄在《礼记·礼器》中作注“合钱饮酒为醵。”先由参加宴会的众人筹钱买酒,而后众人共饮。
     这一过程无疑增进了参与者之间的情感交流,拉近了个体与其他宗族群体间的距离,是人的社会交往活动的具体实践。本身不具备特殊的属性,任何人饮酒都是被允许的,但是由于喝酒容易滋生事端,许多朝代对饮酒尤其是群饮行为都做出了限制。唯独大酺是个例外,官方会正式发布公告,大酺期间人们可以自由会饮叙话、交流情感。在传统社会中这般对饮酒的宽容,亦是对民情的体恤,故以“王德布”夸饰其泽被众生的情状。
     综上所述,酒不仅是周代祭祀中的必备物品,亦是其时宴饮活动中人们交流情感、开展社会交往活动的重要媒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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